233網校為您整理8月31日-9月1日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的真題考點,為以后備考的考友們提供參考。更快速掌握考點,老師帶你突破60分>>
【真題考點】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設置
【考綱要求】了解
【所屬章節】第一章 第二節
【考點解析】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2019.8真題測試】下列關于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和監事任期的說法,錯誤的是( )。
A.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B.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
C.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D.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