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在考試中是常考內容,也是與考生后在證券行業執業最息息相關的內容,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思維導圖
二、學習筆記
(一)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專業人員
1、從業人員申請執業證書的條件和程序
條件 | 程序 |
(1)已被機構聘用; (2)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3)不存在《證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 (4)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6)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 (1)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機構資格管理員對執業證書申請表進行初審并確認,電子申請表提交證券業協會; (3)證券業協會對機構提交的執業證書申請表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協會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30日內審核完畢。 |
(二)證券經紀業務相關人員
1、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相關人員的要求
與客戶權益變動相關業務的經辦人員之間,應當建立制衡機制。
涉及與客戶權益直接相關的業務應當一人操作、一人復核,復核應當留痕。
涉及非常規性業務操作,應當事先審批,事后復核,審批及復核均應留痕。
(三)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
1、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
從事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的人員需取得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包括:
(1)基金銷售機構總部及主要分支機構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中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管理的人員,包括部門基金業務負責人;
(2)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宣傳推介活動、基金理財業務咨詢等活動的人員。
(四)證投資咨詢人員
1、證券投資咨詢人員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遵循的執業規范
總體規定: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原則,加強合規管理,提升研究質量和專業服務水平。從組織設置、人員職責上,將證券研究報告制作發布環節與銷售服務環節分開管理,以維護證券研究報告制作發布的獨立性。
基本要求:證券分析師應當對其署名的證券研究報告的內容和觀點負責。通過證券投資者咨
詢從業考試的人員若參與制作證券研究報告,經署名證券分析師和研究部門或研究子公司同意,可以用“研究助理”等名義在證券研究報告中列示。
(五)保薦代表人
1、保薦代表人的資格管理規定
(1)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2)最近3年內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辦人;
(3)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
(4)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最近3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5)未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6)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