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三章(證券公司業務規范)第二節 證券投資咨詢,考綱要求掌握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執業行為準則。【點擊試聽>>精講班巧妙快速記考點|章節習題同步在線做】
【考點總結】
1、總體要求
①謹慎、誠實、勤勉盡責。
②完整、客觀、準確。
③規范在傳播媒體上發表投資咨詢文章、報告、意見。
④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禁止性行為。
2、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
①保持獨立性。
②保持客觀性。
③公平對待發布對象。
④認真審慎、專業嚴謹。
⑤恪守誠信規則。
⑥信息保密。
⑦充分尊重知識產權。
⑧報告違法違規事項。
⑨防范利益沖突。
⑩珍惜職業稱號和職業聲譽。
11防范不正當競爭。
12規范參與公眾交流活動。
13維護所在機構利益。
14加強后續培訓。
3、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行為準則
①忠實客戶利益。
②提供適當的投資建議服務。
③提供投資建議應具有合理依據。
④規范參與媒體證券節目。
⑤禁止行為。
⑥證券投資顧問不得從事下列活動: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承諾或者保證收益;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向他人泄露客戶的投資決策計劃信息;以個人名義向客戶收取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通過公眾媒體作出具體投資建議。
【高頻考題】
1、以下不屬于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行為準則的是()。
A.忠實客戶利益
B.提供適當的投資建議服務
C.以個人名義向客戶收取適當的證券投資顧問服務費用
D.提供投資建議應具有合理依據
2、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執業行為的總體要求不包括()
A.謹慎、誠實、勤勉盡責
B.引用有關信息、資料時嚴格保密信息資料來源
C.規范在傳播媒體上發表投資咨詢文章、報告、意見
D.完整、客觀、準確地運用有關信息、資料向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投資分析、預測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