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二章第一節 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為新增內容。考試大綱要求熟悉熟悉證券公司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的獨立性原則。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二章第一節 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為新增內容。考試大綱要求熟悉熟悉證券公司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的獨立性原則。
證券公司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的獨立性原則是指:
(1)保障合規負責人考核和任免的獨立性;
(2)保障合規負責人的知情權,Ⅰ項符合;
(3)保障合規負責人的權威性;
(4)強化合規負責人對合規管理人員的考核權,Ⅲ項符合;
(5)明確合規負責人考核公司有關主體的合規管理工作,Ⅱ項符合;
(6)保障合規負責人及其他合規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
(7)明確中國證監會和自律組織的外部支持,Ⅳ項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