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一章 第四節證券法,考綱要求熟悉證券交易所的組織架構及交易規則為新增考點。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架構及交易規則
證券交易所設理事會,并設總經理1人,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任免。
進入證券交易所參與集中交易的,必須是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投資者應當與證券公司簽訂證券交易委托協議,并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交易賬戶,以書面、電話以及其他方式,委托該證券公司代其買賣證券。
證券公司根據投資者的委托,按照證券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報,參與證券交易所場內的集中交易,并根據成交結果承擔相應的清算交收責任;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根據成交結果,按照清算交收規則,與證券公司進行證券和資金的清算交收,并為證券公司客戶辦理證券的登記過戶手續。
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經證券交易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