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三章 第四節 自律性組織,考綱要求熟悉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公司制,另一種是會員制。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組織并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團體,一般由金融機構及各類民營公司組建。交易所章程中明確規定作為股東的證券經紀商和證券自營商的名額、資格和公司存續期限。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一個由會員自愿組成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法人團體。會員制證券交易所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察委員會。我國內地兩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均采用會員制組織形式,是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組織機構由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和其他專門委員會、總經理及其他職能部門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