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三章 第二節 證券投資者,考綱要求掌握掌握企業和事業法人類機構投資者的概念與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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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事業法人類機構投資者的概念與特點
企業可以用自己的積累資金或暫時不用的閑置資金進行證券投資。企業可以通過股票投資實現對其他企業的控股或參股,也可以將暫時閑置的資金通過自營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證券投資以獲取收益。我國現行的規定是,各類企業可參與股票配售,也可投資于股票二級市場;事業法人可用自有資金和有權自行支配的預算外資金進行證券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