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試數字時間篇:金融市場體系
1.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1992年成立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1998年成立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3年銀監會正式掛牌運作,標志著中國金融業形成了“三駕馬車”式的垂直分業監管體制,自此“一行三會”的監管架構正式形成。
2.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批復同意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板塊。
3.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三板市場,官方名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4.上海證交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歸屬中國證監直接管理深圳證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1991年7月3日正式營業
6.股票型上市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開業在3年以上,最近3年連續營利。
7.債券型上市公司: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8.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掛牌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滿2年。
9.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條件,對于個人投資者:具有2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
10.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又稱區域性市場、區域股權市場、第四版市場)2018年天津股權交易所的成立,是此次浪潮開始的標志性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