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從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后即可取得(或申請)從業資格。
證券從業執業注冊應由申請人通過所在機構向證券業協會申請辦理。由所在機構指定專人(資格管理員)負責實質審核,由其負責解答注冊流程和注冊材料的細節問題。
證券從業執業證書包括一般證券業務、證券經紀人、證券經紀業務營銷、投資主辦人、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投資顧問)、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分析師)、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其他)及保薦代表人等八類。
凡是在依法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都應當按照《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連續三年不在機構從業的,由協會注銷其執業證書;重新執業的,應當參加協會組織的執業培訓,并重新申請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