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證券業協會發布了新版考試大綱《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對于資本市場最新發展的內容進行了增減;完善內容體系系統性、邏輯性;增加證券行業職業道德方面的內容等。
一、證券新大綱的七大變化
變化一:反洗錢工作成獨立章節
2019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中法律法規部分變動較大,其中第二章“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規范”從2018年的四節增加到了六節,新增“證券公司反洗錢工作”以及“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兩節內容。
原來被歸到該章第一節的“反洗錢工作”在2019年的大綱中自成一節。
變化二:新增券商信息技術管理章節
新修訂的證券從業考試大綱中,除了將“反洗錢”內容獨立成章節外,新加了“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章節,顯示出證券業對金融科技更勝以往的重視程度。
本節要求了解證券公司借助信息技術手段從事證券基金業務活動的一般規定;掌握證券公司信息技術合規與風險管理;了解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的監管要求及監管措施等。對于一個正在蓬勃發展的事物來說,了解并實行健全的管理辦法是很重要的。
2018年12月19日,由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就是為了引導證券經營機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完善客戶服務體系,改進業務運營模式,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增強合規風控能力等。
變化三:“全面風險管理”內容更豐富
在同一章內容中,關于“全面風險管理”的內容變得更為豐富,之前同一章節只要求掌握定義、相關內容、責任主體、證券業協會就此實施的自律管理可采取的措施等五項內容;而今,新修訂版本中,還要求“了解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文化的要求”和“了解首席風控官及風險管理部門的履職保障”兩項。
證券市場經營環境瞬息萬變,證券公司越來越重視風險管理能力的提升,合規風控人才越來越吃香,要求也越來越高。
變化四:經紀業務規范中新增“科創板”內容
自去年11月份,宣布新增科創板,資本市場的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在本次修訂中,科創板內容也成為新增的重點。
在法律法規部分第三章“證券公司業務規范”中,“經紀業務和資管業務”模塊有重點調整。即在經紀業務規范部分添加了科創板的內容,要求掌握科創板定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在科創板推出的交易機制改革措施;掌握存托憑證的定義、存托人與托管人職責、投資者保護機制等。作為券商經紀業務新戰場,了解科創板新規成為證券從業人員的必然要求。
變化五:資管業務規范部分有補充修改
在目前“去通道”的趨勢下,券商正在積極推動資管轉型,提供以投研優勢為基礎的主動管理券商,近年來發展不錯。
2019年的考試大綱也順應了這個發展趨勢,資管業務規范部分更改和補充了一些內容。今年的大綱中既添加了“了解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專項監管要求”和“掌握資產管理業務投資者的權利與義務”等知識點,又根據2019年的形勢在去年大綱的基礎上做了修改。
變化六:金融市場知識板塊中,風險管理章節變化大
今年大綱中對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部分的改動相對法律法規來說較少,整個金融市場基礎知識部分變動最多的是“金融風險管理”一章,2018年大綱中“風險管理”一節被擴展成“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和“風險衡量方法”兩節,為風險管理提供更具體的分析方法。
新大綱強調了對“現代風險概念”的了解和對風險管理更深層次的理解。
變化七:全球和中國金融市場體系部分改動明顯
另外,在金融市場知識中,前兩章中的全球和中國金融市場體系改動較為明顯。這說明了得益于中國經濟的有力支撐,中國金融市場將更多地融入全球金融體系。與此同時,中國金融業開放也將給全球金融市場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
“全球金融市場”部分添加了“了解國際金融監管體系的主要組織”一項,“中國的金融體系”里加入了“了解我國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背景和主要政策措施”和“了解我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資本市場新一輪對外開放的實踐措施”兩項要求,“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部分則再次強調了要“了解我國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政策背景”等與科創板相關的問題。
二、證券從業各科新大綱的變動對比
《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變化
1、目錄
第六章新增一節“基金的管理”,第八章原“風險管理”更名為“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新增一節“風險衡量方法”。
2、考點要求變動
章 | 節 | 變動 |
第一章 | 第一節 金融市場概述 | 無變動 |
第二節 全球金融市場 | 新增考點“了解國際金融監管體系的主要組織?!?/td> | |
第二章 | 第一節 中國的金融體系 | 新增考點“了解我國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背景和主要政策措施;了解我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資本市場新一輪對外開放的實踐措施。” |
第二節 中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 新增考點“了解我國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政策背景;熟悉科創板重點服務的企業類型和行業領域;了解科創板的制度規則體系;掌握科創板的上市條件及上市指標;掌握科創板制度設計的創新點。” | |
第三章 | 第一節 證券發行人 | 無變動 |
第二節 證券投資者 | 無變動 | |
第三節 證券中介機構 | 無變動 | |
第四節 自律性組織 | 無變動 | |
第五節 證券監督機構 | 無變動 | |
第四章 | 第一節 股票概述 | 無變動 |
第二節 股票發行 | 無變動 | |
第三節 股票交易 | 無變動 | |
第四節 股票估值 | 無變動 | |
第五章 | 第一節 債券概述 | 無變動 |
第二節 債券發行 | 無變動 | |
第三節 債券交易 | 無變動 | |
第四節 債券估值 | 無變動 | |
第六章 | 第一節 證券投資基金概述 | 無變動 |
第二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運作與市場參與主體 | 刪除考點“熟悉基金投資管理過程” | |
第三節 基金的募集、申購贖回與交易 | 無變動 | |
第四節 基金的估值、費用與利潤分配 | 無變動 | |
第五節 基金的管理 | 本節新增 | |
第六節 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與信息披露 | 無變動 | |
第七節 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 無變動 | |
第七章 | 第一節 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 無變動 |
第二節 金融遠期、期貨與互換 | 無變動 | |
第三節 金融期權與期權類金融衍生產品 | 無變動 | |
第四節 其他衍生工具簡介 | 無變動 | |
第八章 | 第一節 風險概述 | 無變動 |
第二節 風險管理的基本框架 | 要求微調,內容無大變動 | |
第三節 風險衡量方法 | 本節新增 |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大綱變化
1、目錄
經過對比新舊大綱,我們發現在第二章的內容中,2019大綱基于2018大綱在第二章新增兩個小節:“證券公司反洗錢工作”和“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兩節。第三章第八節“證券公司場外業務”更名為“證券公司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及柜臺市場業務”。
2、具體內容
章節 | 變動 |
第一章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 無變動 |
第二章 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規范 | ①將舊大綱第一節“反洗錢”相關內容調整為獨立小節(新大綱第二章第四節)。 ②刪除舊大綱【從業人員管理】小節中“掌握銷售證券投資基金、代銷金融產品的行為規范”、“掌握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遵循的執業規范”兩考點。 ③新增第六節 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 |
第三章 證券公司業務規范 | ①第一節,新增考點“掌握科創板定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在科創板推出的交易機制改革措施;掌握存托憑證的定義、存托人與托管人職責、投資者保護機制;掌握滬倫通的定義、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了解滬倫通與深港通業務模式的區別?!? ②第六節,部分考點要求降低。 ③第九節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相關內容調整至第八節。 |
第四章 證券市場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及法律責任 | 無變動 |
從表格我們可以看到,在本次證券從業考綱更新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科目考綱變動較小,以調整為主。其中新增的內容主要有兩塊,一是科創板相關內容,二是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這兩點考生要注意吃透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