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3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貫徹落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從通知中獲悉,港澳臺居民自9月1日起已可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參加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辦理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注冊登記。
【官方公告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在中央已經出臺多項便利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發展的政策基礎上,為增進港澳臺居民福祉推出的又一項重要舉措。中國證券業協會認真貫徹執行《辦法》,切實落實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提供便利的相關政策,港澳臺居民自9月1日起已可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參加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辦理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