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造價員上半年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關于調整造價員報考條件并延長報名時間等相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021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現對北京市建設工程造價員報考條件做出調整并適當延長考試報名時間,具體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符合規定的年齡要求,聘用單位在本市工商部門注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本市造價員考試:
1、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
2、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滿1年。
(二)本市普通高等學校工程造價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時間:
此次考試網上報考截至日期從2012年5月4日延長至5月11日,現場審核日期調整為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已完成網上申報的考生信息發生變化的,請于2012年5月12日封網前進行網上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請表,封網后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三、報名材料:
(一)北京建設網“考務和證書管理系統”網上填寫、打印考試申請表一份(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五)第三方出具的考生與聘用單位工作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保證明、完稅證明或公積金對賬單,任選其一即可);
(六)本市普通高等學校工程造價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由所在學校蓋章的考試申請表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四、具體要求:
(一)單位、個人請于“報名現場審核日期”持報考材料到東區或西區報名點現場審核。
(二)單位及個人應保證網上申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有效,網上填寫的工作單位名稱應與申請表上加蓋的單位公章一致,如提供虛假材料報考的視為虛假申報,一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三)同一企業報考多人的,企業可以指定一名經辦人集體辦理報考材料審核手續。經辦人須持企業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第三方出具證明原件(社保證明、完稅證明和公積金對賬單,任選其一即可)等材料辦理審核手續。
(四)本市普通高等學校工程造價專業、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網上報考中“單位名稱”應填寫所在院校的完整名稱,待從業后再辦理“單位名稱”變更。
(五)同一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多人的,學校可以指派一名經辦人集體辦理報考材料審核手續。經辦人須持學校介紹信、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工作證等材料辦理審核手續。
(六)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不組織考前培訓,參加培訓班應本著自愿的原則,培訓機構名錄可在北京建設網-考試注冊指南-考試信息中查詢。
(七)東區、西區報名點地址和電話:
1、東區報名點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5號(北京城市建設學校院內)電話:85982272.
2、西區報名點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37號院(田村社區服務中心一層102室)電話:88111278.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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