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省 2019 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院(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力社保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的通知》(浙建〔2019〕5 號)精神,現將我省 2019 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
考試定于11月9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2:00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4 個專業)
下午:2:00-4:30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
其中,《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裝工程”4 個專業, 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考點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 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2 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3 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1 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 2 年;
5、具有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在本條第 1 項至第四項規定的學歷學位基礎上相應增加 1 年。
(二)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在報考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
免考《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只需報考《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1 個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一科”)。
1、已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2016 年 3 月 1 日前取得我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資格證書);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乙級);
3、具有經專業教育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具體學校及評估通過時間可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查詢)。
(三)已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 明的人員,如需報考其他專業的,只需報考其他專業《建設工程 計量與計價實務》1 個科目(報考級別為“相應專業或增項”)。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
底。取得后學歷的,之前的專業工作年限可以累計。報考條件咨詢電話:
建筑與安裝專業:0571-88087612、56751869 交通運輸專業:0571-83789623
水利專業:0571-87099751
三、獲得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全部 2 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合格證明。對于免考基礎科目的應試人員,必須通過專業科目考試方可取得考試合格證明或增項考試合格證明。
四、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9 月16日至25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7155),直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一)報名人員應按報名系統規定的流程和要求,在作出符合報考條件等真實性承諾后,如實填報“報名表”,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要求及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二)報名人員在填完“報名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即可用支付寶支付方式在線交納考試費,可同用一個賬戶逐一為多人交費。打印的“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備查。
(三)報名人員在填報信息時要認真檢查,重點防止填錯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防止選錯考區、報名點、考試級別和專業科目,以及防止傳錯照片等。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在網上交費前可自行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四)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于 11 月 4 日至 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
在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五)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誠信報名,原則上只許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就近報考。如屬報名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證件號或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級別、考區、專業和科目等)、傳錯照片、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試卷評閱、通信聯絡、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 0571-88396760、88395085。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為每人 55 元,《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為每人 75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 2019 年版《全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http://link.233.com/11826)、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 http://link.233.com/10733) 及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http://link.233.com/27235)查看或免費下載。
七、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科目分別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開卷考試(可攜帶資料見附件 1),客觀題部分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定的位置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知識》科目為客觀題,閉卷考試,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使用。考生應考時, 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卷(削)筆刀、計時鐘表(無收發、無拍攝和無存儲功能)。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其他電子設備(有收發、拍攝、存儲錄放功能的)、提包、規定以外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在指定位置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 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否則,若影響考試及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
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或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能更換。
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將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
八、考后事項
(一)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報省相關部門核實后予以公布, 屆時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link.233.com/11964)查詢和下載考試成績。
(二)成績合格證明。在省人社廳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由我院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相關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
(三)考后注冊。取得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并符合注冊 條件的,可申請二級造價工程師執業注冊,有關注冊和執業相 關規定另行制定。對在執業注冊中發現虛假承諾或違紀違規 的,按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四)情況核查。考后如有涉及報考條件等方面情況反映 的,由省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負責核查;有涉及考風考紀方 面情況反映的,由所屬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
九、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交通、水利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2)。要協調教育(學校)、公安(治安、網監、交管)、經信(無線電管理)等職能部門做好考試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考試舞弊者, 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主觀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予以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
1.二級造價工程師《實務》科目開卷考試可攜帶書目
2.2019 年度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附件 1
二級造價工程師《實務》科目開卷考試可攜帶書目
一、土木建筑和安裝專業
《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18 版)
《浙江省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2018 版)
《通用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18 版)
《建筑安裝材料基期價格》(2018 版)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2019 年浙江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
《機械臺班費用定額》(2018 版)
《定額交底資料》(2018 版)
我省現行的各類政策文件、補充規定以及綜合解釋等。
二 、交通運輸專業
(一)教材(由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組織編寫)
1.《交通運輸工程技術與計量(公路篇)》
2.《交通運輸工程技術與計量(水運篇)》
3.《交通運輸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公路篇)》
4.《交通運輸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水運篇)》
(二)定額標準(由交通運輸部發布)
1.《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3830—2018)
2.《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 3820—2018)
3.《公路工程預算定額》(JTG/T 3832—2018)(含上下冊)
4.《公路工程概算定額》(JTG/T 3831—2018)(含上下冊)
5.《公路工程估算指標》(JTG/T 3821—2018)
6.《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JTG/T 3833—2018)
7.《內河航運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規定》(JTS 116—1)
8.《內河航運水工建筑工程定額》(JTS 275—1—2014)(含上下冊)
9.《內河航運工程船舶機械艘(臺)班費用定額》(JTS 275—2—2014)
10.《水運工程混凝土和砂漿材料用量定額》(JTS 277—2014) 以上書籍均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網上購書www.jtbook.com.cn)
三、水利專業
(一)定額標準
1.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規定(2018 年);
2.浙江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 年)(上下冊);
3.浙江省水利水電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10 年);
4.浙江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 年);
5.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定額(2010 年);
6.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
7.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標限價編制辦法;
8.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9.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示范文本。
(二)相關文件
1.浙水建〔2011〕34 號關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價計價依據(2010年)》勘誤及說明的通知;
2.浙水建〔2012〕59 號《浙江省水利廳關于在建水利工程人工預算單價補差的通知》;
3.浙水建〔2013〕81 號《浙江省水利工程造價計價依據(2010 年)》補充規定(一);
4.浙水建〔2016〕14 號《關于水利工程營業稅改增值稅后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
5.浙水建〔2016〕31 號《浙江省水利工程造價計價依據(2010 年)補充規定(二)》;
6.浙水建〔2019〕4 號《關于重新調整水利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三)、其他資料
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水利工程)(由浙江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組織編寫)
二級造價試題: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免費題庫上線啦!
零基礎輔導方案,直擊教材核心考點:教材考點繁雜,只想把時間花在重難點上,要怎么學?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備考教材精講班。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