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消防救援總隊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關于調整鑒定報名資料審核工作的公告
為切實做好消防設施操作員考生報名工作,加快報名審驗進度,參照其他站點的經驗做法,我站將從2024年5月21日起調整“消防職業技能鑒定考試網”報名相關要求,特公告如下:
一、報名需提交材料
請考生誠信報名,務必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有效,并嚴格遵守文件格式和完整性要求,確保上傳原始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若經審核上報材料存在造假,將取消報名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初級需要提交:
1、身份證清晰彩照/掃描件(正、反面)。
2、學歷證書照片。高中及同等學力以上的學歷證書清晰彩照/掃描件。大學??萍巴纫陨蠈W歷請同時提供學信網認證結果截圖。大專以下學歷若存在學歷遺失的,請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或戶口簿相應頁面(學歷證明應蓋有公章有效,復印件無效)。
中級需要提交:
1、身份證清晰彩照/掃描件(正、反面)。
2、學歷證書照片。高中及同等學力以上的學歷證書清晰彩照/掃描件。大學專科及同等以上學歷請同時提供學信網認證結果截圖。大專以下學歷若存在學歷遺失的,請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或戶口簿相應頁面(學歷證明應蓋有公章有效,復印件無效)。
3、已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需提供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同時提供取得五級/初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工作證明。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開具證明,駐本省部隊人員應提供本人證件照及團(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在職證明(蓋章有效,復印件無效)。
4、社會從業人員直接申報四級/中級工的考生,提供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證明。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開具證明,駐本省部隊人員應提供本人證件照及團(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在職證明(蓋章有效,復印件無效)。
5、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的考生,應提供畢業證書掃描件;若為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應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在校應屆畢業生相關證明(蓋章有效,復印件無效)。
二、需注意事項
1、基礎信息務必填寫真實完整
考生在注冊報名填寫個人資料時要仔細核對,確保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日期、民族、人員屬性、 戶口所在地、政治面貌、身份證地址、在職情況、參加工作時間、從事職業、所在學校、專業名稱、畢業時間、學歷等信息。認真核實每項填寫內容,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完整。
2、證件照片務必符合標準
個人照片請勿上傳非白底、戴帽或佩戴含頭飾、裁切頭部、大頭照、背景花紋(如身份證翻拍、鋼?。⒈尘斑^曝、人像豎縮、人像殘缺、鮮艷文字遮擋面部、P圖瑕疵、存在橫線或豎杠、照片異色(如人像過綠、過藍或過黑)、裸身、人像不端正(如側身、打手勢)。報名系統上傳照片即為后期制作證書照片,請考生務必按照要求上傳300*420像素白底、免冠、姿態端正,照片大于30kb小于100kb;jpg或png格式的合格證件照。
3、學歷證明務必真實有效
畢業證明請上傳清晰彩色完整畢業證掃描件,大專以上按附件(報名指導手冊)內學信網樣板上傳學信網認證掃描件,手機截圖無效。審核駁回提示缺少學信網認證時,請勿將前期上傳的畢業證書刪除,應同時上傳畢業證書和學信網認證掃描件。學歷證明材料以畢業證書和學信網認證為主,高中或同等學歷不提供學信網認證,僅提供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丟失的需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或戶口簿相應頁面(學歷證明蓋有公章有效,復印件無效)。學歷證明提供戶口本頁面經核驗存疑的考生,在收到駁回修改的提示后(提示內容為“請上傳學歷證明”),必須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學歷證明且蓋有學校公章,若當年學校已不存在的需在當地教育部門開具學歷證明且蓋有當地教育部門公章,并算審核次數。不提供學歷證明且再次上傳或經核驗學歷證明材料存在造假的將直接審批駁回退出預約排隊序列。
4、證明材料務必真實有效
為嚴格落實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能力特征的要求,強化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自即日起審核過程中鑒定站工作人員將對報考考生上傳的工作證明等相關資料真實性開展抽查,請被抽查考生在收到駁回修改的提示后(提示內容為“請上傳社保證明”)及時上傳與工作經歷相對應的社保證明,并算審核次數。(社保證明是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出具的社會保險人員參保證明,詳細載明社會保險參保人姓名、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保編號、完整二維碼、參保起止時間及參保單位。社保證明必須由社會保險電腦系統打印出來并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詳見附件報名指導手冊社保證明樣例。)不提供社保證明且再次上傳或經核驗工作證明存在造假的將直接審批駁回退出預約排隊序列。
河北消防救援總隊
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
2024年5月21日
原文標題:河北消防救援總隊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關于調整鑒定報名資料審核工作的公告
原文來源:河北消防救援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