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與債權的區別(在區別中看物權的特征)
(1)物權是絕對權(對世權),債權是相對權(對人權)
①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是權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②債權的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債權人的請求權只對特定的債務人發生效力。
(2)物權屬于支配權,債權屬于請求權
①物權不必依賴他人的幫助就能行使其權利。
②債權是債權人請求債務人依照債的規定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即債權必須有相對的義務人給予協助方可順利實現。
(3)物權是法定的,物權的設定采用法定主義
①物權的種類和基本內容由法律規定,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物權種類。物權設定必須公示。
②債權特別是合同債權,主要由當事人自由確定,不需要公示。
(4)物權的客體一般為物
①物權的標的是特定物、獨立物、有體物,而不是行為。
【注】物權只能以獨立于人身之外的物為客體。無論是自己還是他人的身體都不可成為物權支配的對象。人體器官在未經合法程序和手段與人體分離之前,也不可成為物權的客體。
②債權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為,而間接涉及物。在債權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債務人的財產,只有在債務人交付財產以后,債權人才能直接支配物。
【例題】下列可以作為物權的客體的有( )。
A.行為
B.人的身體
C.智力成果
D.經合法程序和手段與人體分離的人體器官
233網校答案:D
(5)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和優先效力
①物權的追及效力
Ⅰ:物權的標的物無論輾轉流向何處,權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權利,依法請求不法占有人返還原物。
Ⅱ:債權原則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債權的標的物在沒有移轉所有權之前,債務人非法轉讓并由第三人占有時,債權人不得請求物的占有人返還財產,只能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和承擔違約責任。
②物權的優先效力
Ⅰ:對外優先:當物權與債權并存時,物權優先于債權。
【注】物權優于債權不是絕對的,如“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指租賃物交付后的租賃權不因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或其他物權的設定而受到影響。
Ⅱ:對內優先:同一標的物上存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內容或性質相同的物權時,成立在先的物權優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權。
債權不具有這種對內優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上可以設立多個債權,各個債權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債權人在依法受償時都是平等的。
【例題】關于物權與債權區別的說法,錯誤的是( )。
A.物權是支配權,債權是請求權
B.物權為絕對權,債權為相對權
C.物權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債權主要由當事人自由確定
D.物權具有優先力與追及力,債權只有追及力
233網校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