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企業戰略與經營決策
考點 | 考點詳解 | |||||
7S模型 | 1.硬件要素 | 2.軟件要素 | ||||
(1)戰略:企業的總體謀劃。 (2)結構:企業組織的構成形式。 (3)制度:業發展與戰略實施需要制度作保障。 | (1)共同價值觀:激發熱情,為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而努力。 (2)人員:需要充分的人員準備。 (3)技能:戰略實施需要員工掌握一定的技能。 (4)風格:指企業文化。 | |||||
波特五力模型 | 企業外部環境分析法,行業競爭結構分析又稱波特五力模型 | |||||
1.潛在(新)進入者的威脅 | ①威脅:分享市場份額和資源 ②威脅大小的影響因素:進入市場的障礙、市場潛力、現有企業的反應程度。 | |||||
2.行業中現有企業間的競爭 | 競爭激烈程度取決于市場集中度的大小、行業增長速度的快慢、固定費用和存儲費用的高低、產品特色與用戶轉變費用、退出壁壘等。 | |||||
3.替代品的威脅 | ①具體表現為替代品對企業產品價格的限制。 ②替代品質優價廉、用戶轉換成本低,替代品威脅就越大。 | |||||
4.購買者的談判能力 | 特征:購買供應者的大部分產品或服務;具有自主生產該產品的潛力;有許多可供替代的供應者;轉向其他供應者的成本很低 | |||||
5.供應者的談判能力 | 特征:供應者的行業由少數企業控制,而購買方卻很多;無替代品;購買者只購買供應者產品的一小部分 | |||||
多元化戰略 | 又稱多樣化戰略、多角化戰略、多種經營戰略,是指一個企業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業中進行經營。形式有1.相關多元化戰略和2.非相關多元化戰略。 | |||||
1.相關多元化戰略,又稱為關聯多元化戰略,是指企業進入與現有產品或服務有一定關聯的經營領域,進而實現企業規模擴張的戰略。相關多元化戰略的三種類型: | ||||||
①水平多元化 (同一專業范圍) | 在同一專業范圍內進行多種經營 | 如汽車制造廠生產轎車、卡車和摩托車等不同類型的車輛。 | ||||
②垂直多元化 (產業鏈上下游) | 企業沿產業價值鏈或企業價值鏈延伸經營領域 | 如某鋼鐵企業向采礦業或軋鋼裝備業延伸。 | ||||
③同心型多元化(同一市場或技術) | 以市場或技術為核心的多元化 | 如:一家生產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的企業,以“家電市場”為核心。 | ||||
2.非相關多元化戰略:又稱無任何關聯的新行業或新領域。 | ||||||
一體化戰略 | 1.縱向一體化戰略:擴大單一業務的經營范圍,向后延伸進入原材料供應經營范圍,向前延伸可直接向最終使用者提供最終產品(沿“供-產-銷”產業鏈垂直發展)。包括:后向一體化戰略和前向一體化戰略。 | |||||
①后向一體化戰略 | 定義:企業與輸入端企業聯合 | 適用情形:原材料或零配件供應不上,或成本過高;如:家具廠收購木材加工廠。 | ||||
②前向一體化戰略 | 定義:企業與輸出端企業聯合形成 | 適用情形:企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在市場上有優勢;如:自行車配件廠收購自行車企業。 | ||||
2.橫向一體化戰略為了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鞏固企業的市場地位,提高企業競爭優勢、增強企業實力而通過資產紐帶或契約方式與同行業企業進行聯合的一種戰略。方式:合并與收購。 | ||||||
四個要素+兩個變量 | 鉆石模型:邁克爾·波特認為,決定一個國家某種產業競爭力的要素有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支撐產業以及企業戰略、產業結構和同業競爭,同時還有機會和政府。 | |||||
四個要素 | 生產要素 | ①初級生產要素——地理位置、自然資源、人口、氣候以及非技術工人等,通過被動繼承或簡單投資即可獲得。 ②高級生產要素——訓練有素的中高級人才、教育科研體系、現代通訊的基礎設施,需要先期在人力和資本上大量投資才能獲得。 | ||||
需求條件 | 國內市場對某個行業所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需求情況 | |||||
相關支撐產業 | 國內是否存在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供應商和關聯輔助行業。 | |||||
企業戰略、產業結構和同行競爭 | 企業恰當的戰略、國家合理的產業結構和行業良性的同業競爭,能夠增強本國企業的競爭優勢。 | |||||
兩個變量 | 機會和政府。 |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考點 | 考點詳解 | ||||||||||
公司財產權能的兩次分離 | 公司財產權能的分離是以公司法人為中介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兩次分離: | ||||||||||
(1)原始所有權與法人產權的分離 | 法人產權:是指公司作為法人對公司財產的排他性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轉讓權, 是一種派生所有權,是所有權的經濟行為。 原始所有權與法人產權的聯系與區別: ①原始所有權與法人產權的客體是同一財產,反映的卻是不同的經濟法律關系。 ②原始所有權是股東對投入資本的終極所有權;法人產權是一種派生的所有權,是所有權 的經濟行為。 ③股東作為原始所有者保留對股票占有的權利;法人則享有對實物資產的占有權利。 ④原始所有權體現這一財產最終歸誰所有;法人產權則體現這一財產由誰占有、使用和處分。 | ||||||||||
(2)法人產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 經營權:是對公司財產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相對于所有權而言的。 公司法人產權集中于董事會,而經營權集中在經理手中,由董事會決定經理的職權。 經營權與法人產權的關系: | ||||||||||
關系 | 擁有機構 | 權利內容 | 權利來源 | ||||||||
法人產權 | 董事會 | 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轉讓權 | 原始所有權派生 | ||||||||
經營權 | 經理 | 公司財產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的權利 | 董事會決定 | ||||||||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其中須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 ||||||||||
股東的義務的繳納出資義務 | 繳納出資義務:最重要的義務,既是法定義務,也是約定義務。 ①繳納出資義務的內容。股東在公司設立和公司增資擴股時,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出資(認股)協議規定的出資形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交付認繳的出資。 ②不履行繳納出資義務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③不得抽逃出資義務。公司法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 ||||||||||
股東(大)會 | 種類及召集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常考點)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最高權力機構) | ||||||||
1.首次會議:公司成立后第一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2.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 3.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情形: ①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提議召開;②1/3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 | 股東年會 | 定期召開,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 |||||||||
臨時股東大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2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①董事人數不足法律規定人數或公司章程所定的2/3時; ②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1/3時; ③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④董事會認為必要時;⑤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⑥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 ||||||||||
決議常考點 | 1.普通決議:經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特別決議:就公司重要事項所做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重要事項包括: ①修改章程;②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 | 1.股東行使表決權的依據 一股一權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行使股權的重要原則。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2.普通決議與特別決議的表決方式: ①普通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1/2以上)通過。 ②特別決議: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 |||||||||
董事會會議
| 1.董事會會議的形式 | 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1)定期會議: 也叫常會,是董事會定期召開的會議 | 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 | 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 | |||||||||
(2)臨時會議: 介于定期會議之間的特別會議 | x | 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 |||||||||
2.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注意順序) |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2)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3)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 ||||||||||
3.董事會的決議方式 |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兩個原則: 第一,“一人一票”的原則;董事會是由股東根據一股一權和資本多數決原則選舉產生的。 第二,多數通過原則。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這兩個原則結合起來,即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董事數額多數決”。 | ||||||||||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 |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組成 |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成員為3-13人。 (2)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也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3)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4)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 |||||||||
2.董事的任職資格 |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與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相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②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③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④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⑤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 ||||||||||
3.任期與要求 | 1.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2.董事對公司業務具有決策權、管理權,授權情況下可以對外代表公司。 | ||||||||||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 | 董事會的組成 |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成員為5~19人。 (2)董事會成員應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 (3)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 |||||||||
關于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 獨立董事應當具有獨立性,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 ②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③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④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⑤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⑥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⑦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 |||||||||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 | 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的組成與任期 |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 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國有獨資公司的常設經營管理機構。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為3~13人,其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根據需要設或不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經理;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和經理也可以兼任其他公司或經濟組織的負責人,但只能在不存在競業的經濟組織中兼職。 依國際慣例,應當允許某個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或經理同時擔任關聯企業的董事或經理,但一人不宜同時擔任兩個公司的董事長,成為兩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督機構 | 1、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組成 | 1.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2.監事會應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3.監事會成員的產生方式 (1)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2)監事會主席:設監事會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4. 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如主席不能履行,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5.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 |||||||||
2、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 1.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2.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法律有規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3.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 ||||||||||
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 | 1、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組成 | 1.監事會是《公司法》明確規定的公司必設機關; 2.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 3.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5.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6.監事每屆的任期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 |||||||||
2、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 監事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1.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定期會議每6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2.臨時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提議召開; 3.監事會決議應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 ||||||||||
四、國有獨資公司的監督機構 |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的組成 | 1.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5人。 2.監事會成員包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派出的專職監事和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專職監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任命。監事會成員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為兼職監事。 3.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
第五章 生產管理生產能力的核算
1.單一品種生產條件下生產能力核算★
| (1)設備組生產能力的計算 | 公式一:M=設備數量×單位設備有效工作時間×產量定額 注:產量定額即單位時間生產多少件產品。 公式二:M=(設備數量×單位設備有效工作時間)÷時間定額 注:時間定額即生產一件產品所需的時間。 【注意】? 判斷題目中給的是哪種定額! ? 注意要求計算的是日生產能力還是年生產能力! |
(2)作業場地生產能力的計算 | 作業場地生產能力=(單位面積有效工作時間×作業場地的生產面積)/(單位產品占用生產面積×單位產品占用時間) | |
(3)流水線生產能力的計算 | 流水線的生產能力M=流水線有效工作時間F/流水線節拍r 【注意】注意時間單位的換算。 | |
2.多品種生產條件下生產能力核算 | (1)代表產品法;(2)假定產品法 |
第六章 物流管理
考點 | 考點詳解 | |
16世紀的歐洲 | 作坊式手工生產模式(單件生產模式)特點:生產管理憑借的是個人的生產經驗以及行規,一種經驗管理,因此個人的經驗智慧和技術水平決定了企業生產物流管理的水平 | |
19世紀末至20世紀60年代 | 大批量生產模式:特點:生產的產品品種很少,產量很大,生產的重復程度高 | |
20世紀70年代 | 多品種小批量主產模式(精益生產模式)分: | |
(1)推進式模式 | 推進式模式是以MRP技術為核心的企業生產物流管理模式,物流和信息流是完全分離的(不考慮用戶需求,從企業角度出發進行管理) 特點:①在管理手段上,大量運用計算機系統 ②在生產物流的組織上,以物料為中心,強調嚴格執行計劃,維持一定的在制品庫存 ③在生產物流計劃編制和控制上,圍繞物料轉化組織制造資源 | |
(2)拉動式模式 | 由客戶訂單來觸發產品需求,該需求將需要的生產物料在整個生產系統中牽引而過,物流和信息流是結合在一起的(考慮用戶需求,從用戶角度出發進行管理) 特點:①以最終用戶的需求為生產起點,拉動生產系統各生產環節對生產物料的需求 ②強調物流平衡,追求零庫存,要求上一道工序加工完的零部件立即可以進入下一道工序。生產中的節拍可由人工干預、控制,但重在保證生產中的物流平衡 ③在生產的組織上,計算機與看板結合,由看板傳遞后道工序對前道工序的需求信息 ④將生產中的一切庫存視為“浪費”,出發點是整個生產系統,而不是簡單地將“風險”看作外界的必然條件,并認為庫存掩蓋了生產系統中的缺陷 | |
一個最佳的訂貨數量 | 企業倉儲與庫存管理——經濟訂貨批量模型 經濟訂貨批量(EOQ)模型就是通過平衡采購進貨成本和庫存持有成本,確定一個最佳的訂貨數量來實現最低總庫存成本的方法。 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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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術創新管理
考點 | 考點詳解 | |
國家創新體系 |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
| (1)要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 (2)要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強化基礎研究,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 (3)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拓展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創新技術,為建設科技強國、質量強國、航天強國、網絡強國、交通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4)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強化戰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5)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 |
《十四五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綱要》指出: | (1)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 (2)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 (3)發揮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施稅收優惠。 | |
知識產權管理 | 2020《民法典》指出 |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包括: (1)作品 (2)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標 (4)地理標志 (5)商業秘密 (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7)植物新品種 (8)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
知識產權的保護形式 | 專利權 | 是指國家專利機關依據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專有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 規定:專利權的期限自申請之日起計算,專利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1)發明專利:20年。 (2)實用新型10年, 外觀設計專利權15年。 |
商標權 |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1)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繼續使用的,應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2)在上述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3)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 |
版權(著作權) |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 (1)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保護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等: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第八章 人力資源規劃與薪酬管理
考點 | 考點詳解 | |
人力資源規劃按照規劃時間的長短,分為 | 分類 | 期限,案例中常考 |
短期規劃 | 1年或1年內的規劃,例如:今年制定明年的人員培訓開發計劃 | |
中期規劃 | 1年以上5年以下的規劃 | |
長期規劃 | 5年或5年以上的規劃 |
第十一章 國際商務運營
考點 | 考點詳解 |
出口報檢
| 出境貨物的檢驗檢疫工作是先檢驗檢疫,后通關放行。 商品檢驗主要分為法定檢驗和貿易檢驗兩類。 列入法定檢驗目錄產品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不得進口或出口。 貿易檢驗具有非強制性:合同有規定才進行檢驗,并且要按合同規定處理。 出境貨物最遲應在出口報關或裝運前7天報檢。法定檢驗檢疫貨物,原則上應堅持產地檢驗檢疫。 商品檢驗的程序:①申請檢驗→②抽樣→③檢驗→④簽發商檢證書 |
四固定 | 班輪運輸又稱定期船運輸,班輪運輸具有“四固定”的特點,即固定航線、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對固定的費率。班輪運價包括裝卸費用。 |
投保貨運險之一切險的責任范圍 | 除包括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還對被保險貨物在海運途中由于外來原因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負賠償責任。外來原因是指一般附加險的內容,但不包括特別附加險。 |
商品進口的主要業務環節之第九個環節 | 進口索賠的對象通常有三個:賣方、承運人和保險人,對應的索賠分為稱貿易索賠、運輸索賠和保險索賠。 索賠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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