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公共物品的特征,在備考中是比較重要的知識點,希望2017年備考的考生可以掌握了。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二)受益的非排他性
(三)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 | 公共物品具有共同受益與消費的特點,其效用為整個社會的成員所共同享有,不能分割,如國防。 依據受益范圍的大小,可以將公共物品區分為全國性和地區性的公共物品。 |
(二)受益的非排他性 | 某個人或集團對公共物品的消費,并不影響或妨礙其他個人或集團同時消費該公共物品,也不會影響其他個人或集團消費該物品的數量和質量。 |
(三)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 | 某個人或集團對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和妨礙其他人或集團同時享用。消費者的增加不引起生產成本的增長,即增加一個消費者,其邊際成本等于零。如國防,航海中的燈塔。意味著可能形成“免費搭車者”。 |
(四)提供目的的非盈利性 | 提供公共物品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追求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