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政府采購制度
一、政府采購制度的含義(掌握)
政府采購是指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制度最早由英國創建。
二、政府采購的原則(掌握)
世界各國在長期的采購實踐中,一般遵循:競爭原則、公開原則、公平原則。
我國《政府采購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是:
(一)公開透明的原則
(二)公平競爭原則
(三)公正原則
為確保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公正原則,《政府采購法》建立了回避制度。
(四)誠實信用原則
三、政府采購的基本方式
按是否具備招標性質分為:招標采購和非招標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