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2024年經濟師報名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
經濟師考試設置
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
自2020年起,初、中級經濟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經濟師成績滾動管理要求
為進一步規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則:
1. 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2. 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的考試后,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3. 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
4. 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之前的合格成績滾動期結束。
(2)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計算。
(3)應試人員的專業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系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方能報名參考。
經濟師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有關規定執行。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初級考試條件。
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中級考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 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 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 具備博士學位。
(三)知識產權專業人員考試條件。
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
(四)其他職業資格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銜接。
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五)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不包括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
(六)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考試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資格復審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