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中級經濟師考試資格審核方式:
告知承諾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報名成功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全部在線進行)
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系統自動核查通過的人員無需現場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8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報名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當前報考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或報名過程中有疑問,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咨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報名點電話及地址詳見附件。
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和繳費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試地點。
考試機構將于2023年8月19日-8月22日進行報考資格抽查復核,并將抽查復核中發現問題的人員設置為“核查不通過”。所有完成報名確認的考生應于2023年8月23日9:00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狀態,對現場核查或抽查復核結果有疑問的人員應于繳費確認截止前聯系報名點咨詢,逾期視作報名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