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我單位____同志,身份證號:______,從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參加工作滿____年,其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____年。其從事該專業工作主要經歷如下:
起 止年月 | 在何單位 | 從事何種 | 任何專業 |
年月-- 年月 | |||
年月-- 年月 | |||
年月-- 年月 | |||
年月-- 年月 |
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我單位對證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報考人員、我單位人事部門及有關負責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聯系電話:
___年____ 月____ 日
注:本證明由報考人員現所在單位出具,一式兩份,除經辦人簽字、聯系電話外其他內容一律不得手寫,本表必須加蓋公章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