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證時需攜帶:
1、成績通知單(領證單)(請考生務必簽上姓名)
2、準考證或身份證
3、證書工本費15元
二、領取中級資格證書者,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必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均須原件)等材料驗證合格,方能領取資格證書。
三、領證地點:上海市南洋初級中學(大木橋路40號,近肇嘉浜路)
交通:104、205、41、43、45、72、89、17、814、572、575、872路等公交車可達。
四、領證時間及安排:
請務必在以下規定的時間內領取,如委托他人領取,還應提供代領人的身份證。
級別 |
報名區縣 |
領證時間 |
報名區縣 |
領證時間 |
初級 |
徐匯區 |
9月2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
浦東新區 楊浦區 普陀區 虹口區 靜安區 |
9月2日(星期六) 下午:13:00—17:30 |
中級 | 徐匯區 黃浦區 長寧區 閘北區 盧灣區 閔行區 |
浦東新區 楊浦區 靜安區 普陀區 虹口區、寶山區 嘉定區、松江區、金山區、南匯區、奉賢區、青浦區、崇明區、梅山區、金山石化 |
注:1、在嘉定、奉賢、青浦、寶山、金山、松江、南匯、崇明、梅山地區財政局報考初級合格的考生,初級的合格證書在各地區財政局領取。
2、中級資格證書于9月2日由市財政局和市人事局在領證現場統一驗證、頒證 ,逾期領證者必須按照上述領證要求,在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先到市財政局會計處(肇嘉浜路800號605室)和市人事局專技處(大木橋路123號314室)驗證,再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303室,近斜土路)領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