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總局公告2019第4號第六條,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無需預繳。請問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答:4號公告所有條款所稱“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不僅包括按月納稅不超過10萬元,同時也包括按季納稅不超過30萬元。季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無需預繳增值稅。
考試那么難,這份中級會計通關資料包請收下>>! |
2019年中級會計師高端班,3科章節重點、分值分布,以及復習策略全梳理,只需花費250+小時拿下80%核心考點,【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