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考試成績存在異議的考生可以于8月14日―18日攜帶準考證到省會計考辦(濱海大道109 號省財政廳1406房)辦理復查試卷申請手續,按照全國會計考辦規定,復查試卷僅限復查主觀試卷漏評、 合分及錄分錯誤,8月30日前到省會計考辦領取復查結果。
中級考試單科合格、初級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考生可以到原報名點領取成績單。考試全科合格者可于9月1日 前向原報名點提供成績單、準考證、彩色1寸照片1張及報名時所提供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委托辦理資格證書, 辦理證書不再附加職稱外語和計算機等條件。考生在規定時間未到報名 點委托 辦理的,在截止時間后可以自行前往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海口市白龍南路,電話:65375001 )辦理。
考生領取資格證書時,請通過本網站查閱核對證書編號,同時請領取《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存入個人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