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減稅降費精神,切實降低實體經濟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經甘肅省政府批準,甘肅省財稅部門日前聯合發文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對全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六稅兩費”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減征50%的優惠政策。
減稅降費是今年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內容之一。1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明確授權省級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及宏觀調控需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甘肅省財稅部門在認真測算分析的基礎上,報經省政府批準,于1月29日聯合下發《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對甘肅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照最大幅度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按規定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減征50%的優惠政策。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同時,《通知》還要求全省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落實作為當前的一項重大任務,做到貫徹政策不含糊、減免稅收不遲緩、落實政策不折扣,確保廣大小微企業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
甘肅省出臺的減征“六稅兩費”政策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受益面廣。全省97.1%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優惠政策。二是力度大。在國家授權的減稅幅度內,按50%的最高限確定了減稅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業實際稅負,釋放了最大的政策紅利。三是易操作。對6項地方稅種和2項附加直接給予50%的減免幅度,標準清晰,簡明易行,操作性強,容易理解,增強了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確定性和便捷度。四是實施早。1月29日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六稅兩費”減征政策,在西部省份中屬于較早的省份之一。
下一步,國家還將出臺增值稅實質性減稅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這些減稅降費政策出臺后,減稅降費力度會更大,效果會更明顯。甘肅財稅部門將密切關注,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國家改革紅利有效釋放,為實體經濟特別是民營經濟發展減負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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