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從政務的各項政策來看,會計們需要從1號忙到31號,也不一定能搞懂這些各項政策的具體內容,不如,和小編一起來看看,關于小微企業納稅,企業所得稅的申報出現了哪些變化!
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已修改!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
本次稅務局申報表主要修改內容有以下幾點(劃重點)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B100000)的表單樣式和填報說明進行修訂。
二、將《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201030)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填報說明修改為“填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填報根據本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9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將《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業”的填報說明修改為“納稅人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的,選擇‘是’,其他選擇‘否’。”
將《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填報說明修改為“填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填報根據本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金額。”
三、本公告適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6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7號)中的上述表單和填報說明于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束后廢止。
總的來說,為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本次共修訂5張表單及填報說明。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在表A200000、表B100000中設置“按季度填報信息”項目,滿足精準、便捷識別小型微利企業的需要。同時,對表A201030、表A000000、表A107040中有關項目的填報說明,按照實施后的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進行了相應調整。
將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等需要計算的指標細化為“季初資產總額(萬元)”“季末資產總額(萬元)”“季初從業人數”“季末從業人數”項目,由企業依據會計核算、人員管理等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既有的數據直接填列,無需再為享受稅收優惠而特別計算。
看完重點,再來看看新版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長啥樣
A2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于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
表頭項目
(一)稅款所屬期間
1.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
正常情況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稅款所屬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在首次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開始經營之日至稅款所屬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按照正常情況填報;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在終止經營活動當期納稅申報時,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以后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不再填報。
2.年度納稅申報
填報稅款所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人識別號或有關部門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納稅人名稱
填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載明的納稅人名稱。
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0.第10行“稅率(25%)”:填報25%。
11.第11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第11行=第9×10行,且第11行≥0。
12.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截至稅款所屬期末,按照稅收規定享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B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 (B類,2018年版)》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于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此外,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的納稅人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填報本表。
(一)稅款所屬期間
1.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
正常情況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稅款所屬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在首次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填報開始經營之日至稅款所屬月(季)度最后一日,以后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按照正常情況填報。年度中間發生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在終止經營活動當期納稅申報時,填報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以后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不再填報。
2.年度納稅申報
正常情況填報稅款所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在首次年度納稅申報時,填報開始經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納稅申報時按照正常情況填報;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在終止經營活動年度納稅申報時,填報當年1月1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年度中間開業且當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填報開始經營之日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納稅人識別號或有關部門核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納稅人名稱
填報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載明的納稅人名稱。
三、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行“收入總額”:填報納稅人各項收入的本年累計金額。
2.第2行“不征稅收入”:填報納稅人已經計入本表“收入總額”行次但屬于稅收規定的不征稅收入的本年累計金額。
3.第3行“免稅收入”:填報屬于稅收規定的免稅收入優惠的本年累計金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本行=第4+5+8+9行。
13.第13行“稅率”:填報25%。
14.第14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本行=第12×13行。
15.第15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報納稅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填報根據本表第12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小型微利企業
本欄次為必報項目。
1.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的納稅人,本納稅年度截至本期末的從業人數季度平均值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季度平均值不超過5000萬元、本表“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選擇“否”且本期本表第12行“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納稅人,選擇“是”,否則選擇“否”。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應季度數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計算上述指標。
2.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方式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在核定應納所得稅額時進行判斷并告知納稅人,判斷標準按照稅收規定的條件執行。
16.第16行“實際已繳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已在此前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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