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沒有取得初級職稱的人員能否直接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答:自2005年起,對于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不再要求必須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只要符合學歷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要求,即可直接申報。
12、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如何申報?
答: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是針對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進行評價,因此所申報專業應與從事專業相一致。自2005年起,本市不再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專業知識考試”。除衛生、體育教練員系列外,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不再要求申報人必須具有本專業學歷。
13、過去北京市組織的“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專業知識考試”與考評結合系列中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區別是什么?
答:“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專業知識考試”是針對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人員參加評審的附加環節;而考評結合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針對所有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是專業技術資格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
14、取得國家人事部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執)業資格證書能否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答:凡取得國家明確規定可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無需換發《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可持該證書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
15、對申報以考代評系列人員的外語要求是什么?
答:凡參加國家人事部和北京市人事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聘用單位可根據崗位需要自主決定對應聘人員的外語成績要求。
16、對申報考評結合系列人員的外語要求是什么?
答:凡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及體育教練員、工藝美術、廣播電視藝術、技校高級實習指導教師系列(專業),外語考試成績可不作為申報否定條件,其合格成績(含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參加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45分及以上)或當年考試成績作為職稱評審的要素之一。
17、對申報評審系列人員的外語要求是什么?
答:申報評審系列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取得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含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參加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45分及以上)。
18、符合哪些條件可免于職稱外語考試?
答:根據京人發〔2004〕96號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外語考試:
(1)取得外語(從事翻譯工作人員及外語教師第二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申報中、高級職稱評審。
(2)獲得博士學位申報高級(含正高級)職稱評審;獲得碩士學位申報中級職稱評審。
(3)留學回國人員首次參加職稱評審。
(4)申報副高級職稱評審時已取得職稱外語合格證書(含1977年底前參加工作人員外語成績達到45分)的人員申報正高級職稱評審。
(5)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中(Ⅰ)級者申報中級職稱評審,通過高(A)級者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19、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有效期是怎樣規定的?
答:專業技術人員1999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C級合格證書、2001年及以后取得的北京市古漢語、醫古文考試合格證書、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參加2004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級別45分及以上成績,可長期有效。但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取得的外語合格成績只在申報中級時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