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5]25號)精神,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并合格者,方可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F就上海市2005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在職會計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會計工作滿2年;
2、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會計工作滿3年;
3、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會計工作滿5年或在大中型企業的財務會計崗位上擔任負責人(正、副科級以上)職務滿二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會計工作滿4年;
4、大專畢業,累計財務會計工作15年以上或大專畢業后,財務會計工作11年以上,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會計工作滿5年。
(相關專業中級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等)
二、報名及考試日期
1、報名時間:2005年5月23日-------5月3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00
報名地點:
1.上海市會計學會(中山西路2230號1415室,電話:64386502)
2.上海市總會計師工作研究會(九江路40號2樓208室,電話:63217111)。
2、考試時間:2005年9月4日上午8:30----12:00。
3、考試科目:《高級會計實務》??荚嚥扇¢_卷筆答方式進行。
三、其他事項
1、凡符合報名條件并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時須填寫《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并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同時遞交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復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2、報考人員應按規定交納報名費、考務費,預訂考試輔導用書款等費用在報名時均一次付清。有關培訓事宜在報名點另行通知。
3、建立誠信制度,考試報名時提供材料實行承諾制(所有證件提供復印件),對考試合格人員,實行驗證領?。ㄋ凶C件提供原件)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