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辦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合格證書正在發放,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攜帶的材料
1、考試準考證。
2、填寫完整并由單位加蓋公章的《專業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一,必須用A4型紙張)
3、畢業證書原件(用于資格復審)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兩寸各一張(一寸照片貼在登記表上,二寸照片貼在證書上)。
二、辦理時間
辦證時間為2010年11月17日-11月26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三、辦理地點
高新區行政審批中心大樓二樓人才交流服務中心14號窗口。
在辦理資格證書時,要對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匯總至市人事考試中心。發現弄虛作假者,不得核發證書,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3號令)第十五條之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人:邵智毅 電話:88871628
高新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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