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計算分析題(本類題共2題,共22分,每小題11分。)
36、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經批準于2008年1月1日以50000萬元的價格(不考慮相關稅費)發行面值總額為50000萬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該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4%,實際利率為6%。自2009年起,每年1月1日付息。自2009年1月1日起,該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可以申請按轉換日債券的賬面價值轉為甲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初始轉換價格為每股10元。
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1)2008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發行價款50000萬元,所籌資金用于某機器設備的技術改造項目,該技術改造項目于2008年1月1日開工,并于當日支付工程款,2008年12月31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交付使用,假設不考慮閑置資金的利息收入或投資收益。
(2)2009年1月2日,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的40%轉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關手續已于當日辦妥;除此之外,2009年未發生其他債轉股事項。
假定:
①甲公司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費用;
②每年年末計提債券利息和確認利息費用;
③2008年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費用全部計入該技術改造項目成本;
④(P/A,6%,5)=4.2124,(P/F,6%,5)=0.7473;
⑤按實際利率計算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現值即為其包含的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
要求:.
(1)編制甲公司發行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會計分錄;
(2)計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應計提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和應確認的利息費用;
(3)編制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計提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確認利息費用的會計分錄;
(4)編制甲公司2009年1月1日支付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的會計分錄;
(5)計算2009年1月2日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數;
(6)編制甲公司2009年1月2日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普通股有關的會計分錄;
(7)計算甲公司2009年12月31日應計提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應確認的利息費用和“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科目余額。(“應付債券”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以萬元為單位)
37、A股份有限公司(本題下稱“A公司”)為上市公司,為實現生產經營的互補,發生如下投資業務:
(1)A公司對B公司投資資料如下:
0)2010年1月1日,A公司以當日向B公司原股東發行的1000萬普通股及一項生產設備作為對價,取得B公司80%的股權。A公司所發行普通股的每股面值為1元,每股市價為3元;該項固定資產系2009年購入的,賬面原價為350萬元,已提折舊150萬元,投資日公允價值為240萬元。
②在合并前,A公司與B公司不具有關聯方關系。
(要)2010年1月1日,B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為3500萬元,其中股本為26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萬元,盈余公積為8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720萬元。經評估,B公司除一項管理用固定資產和一批存貨(甲商品)外,其余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均相等。2010年1月1日,B公司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為800萬元,公允價值為900萬元,預計尚可使用年限為10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該批存貨的賬面價值為200萬元,公允價值為350萬元。
④A公司在合并過程中,為對B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支付評估費用19.2萬元,為發行上述股票,向證券商支付傭金、手續費等共計100萬元。
⑤B公司2010年度實現凈利潤586萬元,提取盈余公積58.6萬元;2010年宣告分派2009年現金股利100萬元,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增加資本公積的金額為30萬元(已扣除所得稅影響)。
⑥B公司2010年1月1日留存的甲商品在2010年售出40%。
⑦A公司與B公司的內部交易資料如下:
A公司2010年銷售100件A產品給B公司,每件售價5萬元,每件成本3萬元,B公司2010年對外銷售A產品60件,每件售價6萬元。A公司2010年6月20日出售一件產品給B公司,產品售價為100萬元,增值稅為17萬元,成本為60萬元,B公司購入后作管理用固定資產入賬,預計使用年限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按直線法提折舊。
2010年1月1日,A公司與B公司之間不存在應收應付賬款;截至2010年12月31日,A公司向B公司銷售A產品的全部賬款已收存銀行,A公司應收B公司賬款的余額為117萬元,A公司對其計提了壞賬準備10萬元。
(2)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①A公司、B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所得稅稅率均為25%,不考慮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
②該項企業合并屬于應稅合并;
③A公司和B公司均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要求:
(1)編制A公司在2010年1月1日投資時及有關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
(2)編制A公司2010年12月31日合并財務報表的相關調整、抵銷分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