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三 增值稅與營業稅知識
一、增值稅概述
(一)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一般規定
(1)銷售貨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3)進口貨物
【解釋1】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如:機器設備),也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但不包括不動產。
【相關鏈接】營業稅是以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所取得的營業額為課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商品勞務稅。
2.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3.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額(不含稅)× 征收率
4.2008年我國修訂了增值稅暫行條例,企業購買的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動產)價值中已含的稅款,在購置當期全部一次扣除。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5.在稅款的征收上,采用憑票抵扣的政策;企業購入貨物或接受應稅勞務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從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按規定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一般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1.銷項稅額的核算
(1)銷售物資或者提供應稅勞務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發生的銷售退回,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處置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動產),按照適用稅率(17%)征收增值稅。
【舉例】N企業出售2009年1月1日購買的機器設備,出售價款為300 000元(不含稅),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51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 000
(3)視同銷售行為
從稅法的角度確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①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②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
【解釋】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例題1·計算分析題】N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自行建造廠房。該批產品的成本為200 000元,計稅價格為300 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7%。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251 000
貸:庫存商品 2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 000
企業在建工程領用自己生產的產品的銷項稅額=300 000×17%=51 000(元)
【相關鏈接】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廠房建設)、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不含購買的貨物;企業購買(關鍵點)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廠房建設)、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不作為銷項稅額。
【例題2·計算分析題】N企業將購買的貨物作為廠房建設。該批產品購買價款為300 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51 000。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351 000
貸:庫存商品 3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1 000
2.進項稅額
1)采購商品或接受應稅勞務(進項稅額)
借:固定資產(機器設備)
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或應付票據、銀行存款)
【例題3·計算分析題】A企業購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貨款60 000元,增值稅稅額10 200元,貨物尚未到達,貨款和進項稅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對原材料進行核算。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途物資 6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 200
貸:銀行存款 70 200
【例題4·計算分析題】B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設備一臺,價款及運輸保險等費用合計300 000元,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51 000元,款項尚未支付。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3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 000
貸:應付賬款 351 000
2)運輸費用的進項稅額[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和保險費)規定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說明:相當于是企業購買的運輸勞務。
【例題5·計算分析題】B企業購入需要安裝設備一臺,價款為300 000元,另外向運輸公司支付運輸費5 000元。運輸費的進項稅額扣除率為7%。
借:在建工程 304 6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1 350
貸:應付賬款 356 000
進項稅額=300 000×17%+5 000×7%=51 350(元)
3.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不含自然災害造成的)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廠房建設、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管理不善造成的毀損)
在建工程(購進的貨物用于廠房建設)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例題6·計算分析題】甲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原材料等存貨按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因火災(管理不善)毀損原材料一批,其實際成本100萬元,應負擔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7萬元。該毀損材料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處理。
要求:編制甲公司上述項交易或事項的會計分錄。
【答案】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17
貸:原材料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
【例題7·計算分析題】甲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原材料等存貨按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因自然災害(地震)毀損原材料一批,其實際成本100萬元,應負擔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7萬元。該毀損材料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尚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處理。
要求:編制甲公司上述項交易或事項的會計分錄。
【答案】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貸:原材料 100
注: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不含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
本期通過上面核算應當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視同銷售計算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三)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采用增值稅的抵扣制度,不能采用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的方式計算增值稅,所以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貨物的進項稅額計入貨物成本。
【例題8·計算分析題】A小規模納稅人購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貨款600 000元,增值稅稅額102 000元,貨物尚未到達,貨款和進項稅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該企業采用實際成本對原材料進行核算。該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途物資 702 000(60 000+102 000)
貸:銀行存款 702 000
學習中增值稅核心問題的總結:
用途 | |
自產貨物 |
1.用于機器設備安裝,增值稅不做視同銷售: |
2.用于廠房建設,增值稅視同銷售 | |
購買的材料 |
1.用于機器設備安裝,增值稅不進項稅額轉出: |
2.用于廠房建設,增值稅視同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