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第一批次考試已經圓滿結束,大家答的怎么樣?考后大家最關心的是哪里能對答案、估分!233網校收集整理了2021中級經濟法考題及答案第一批次(回憶版)供大家參考 !
一、單選題
1、不得抵扣的進項:外購用于職工福利的貨物
2、本票和支票的特征對比:收款人名稱均為絕對記載事項、出票人均只能是銀行、未記載付款地出票地均不影響效力(應選)、支票見票即付而本票可以遠期
3、外觀設計專利期限:15年
4、抵押合同:從合同
5、違約責任的形式:不選繼續履行、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6、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請求支付加工費
7、代理:代理包括傳遞信息等非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行為、行為的后果歸代理人、代理人必須以自己名義、惡意串通應連帶(應選)
8、上市公司收購:屆滿前20日內不得變更、可以改收購期限為40日(應選)、可以減少預定收購量、可以降價
9、總經理職權:制訂預算方案、組織實施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應選)、聘任財務負責人、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11、強制使用注冊商標:煙草制品(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
12、不得計算折舊扣除: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13、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14、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與所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10歲接受紅包應經父母同意(錯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益,直接有效)
15、有關再審,不正確的是:不停止執行、再再審不受理、只能向上一級申請(應選,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雙方均為公民,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可以提審
16、合同約定不明的處理(文字題):費用、價款、地點、方式
17、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驗資證明(發起設立一般認繳資本制,不需驗資)、半數以上發起人應有中國國籍(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發起人認購25%其他募集(發起設立發起人必須繳足才有可能募集,如果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則發起人最低認購35%)、以發起人名義簽訂合同要求發起人承擔責任(應選)
18、特別代理人訴訟:50名
19、公開招標: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
20、預收款銷售商品,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時間:發出商品時間
21、保險合同代理人代簽字但投保人已經繳費,承保前發生保險事故:投保人已經繳納保費,保險公司應承擔保險責任
22、登記設立抵押權:正在建造的廠房
23、準予稅前扣除: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
24、免征增值稅:超市銷售糧食、種子公司批發零售種子(應選)、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自建住房、影視公司轉讓著作權
25、合同保全撤銷權,不正確的:以自己名義、5年內、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必要費用債權人負擔(應選,債務人負擔)
26、不得稅前扣除的保險費:為投資者支付的商業保險費
27、融資租賃的租賃物,不正確的:承租人維修、期間出租人所有權、期間屬于承租人破產財產(應選)、可以約定期滿歸屬
28、合伙人轉讓財產份額,新合伙人取得資格:修改合伙協議
29、不征稅收入:財政撥款
30、監事會:主席股東會選舉、任期5年、高管可兼、小公司可不設(應選)
二、多選題
1、委托投資者保護機構就賠償事宜先與投資者達成協議的主體
發行人因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相關的證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資者保護機構,就賠償事宜與受到損失的投資者達成協議,予以先行賠付。先行賠付后,可以依法向發行人以及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2、物流輔助服務的征收范圍
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倉儲服務和收派服務。
3、公募基金上市交易條件
申請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的,雙方應當簽訂上市協議。基金份額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規定;
(2)基金合同期限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
(4)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4、預算調整的情形
(1)應當進行預算調整的情形
①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的;
②需要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
③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的;
④需要增加舉借債務數額的。
(2)在預算執行中,地方各級政府因上級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級政府提供配套資金的專項轉移支付而引起的預算支出變化,不屬于預算調整。
5、上市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6、仲裁員回避情形
7、普通合伙人的出資:必須一次(不選)、可以土地使用權(應選)、實物作價可全體合伙人協商(應選)、勞務出資評估辦法全體合伙人協商(應選)
8、普通合伙企業損益分配: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也不得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9、文件滅失無法清算的連帶責任主體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10、共同擔保:第三人物保+連帶責任保證
11、稅務機關可以依法啟動一般反避稅調查的情形(教材第364頁):濫用稅收優惠、濫用稅收協定、濫用公司組織形式、利用避稅港避稅、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
12、民間借貸的借款利息
13、不受理專利申請文件的情形(教材第400頁)
14、不得稅前扣除:直接捐贈、企業內營業機構支付的租金
15、必須書面形式:技術開發、建設工程、融資租賃合同
三、判斷題
1、簡易程序適用獨任審判(對)
2、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對)
3、專利授權有不合理延遲,依職權主動給予補償(錯)(規定原文: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4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3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4、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資質高者可單獨再參加其他(錯)
5、轉讓債權未通知,對債務人不生效(對)
6、匯票未記載付款日期,見票即付,無須承兌(對)
7、有限合伙人參與選擇會計所,視為執行事務(錯)
8、員工為公司提供修理勞務,應交增值稅(錯)
9、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錯)
10、企業從事農作物新品種選育,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錯)
三、簡答題
1、簡答1: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查閱權:單獨股東權
(2)股權對外轉讓:優先購買權(現金PK房子,現金更優)、書面征求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異議股權回購:7年連續盈利且符合法定利潤分配條件、投反對票
2、簡答2:合同法
定金2萬(已支付),加工費30萬元,違約金5萬元
(1)定作人的隨時變更、解除權,但應賠償損失
(2)未支付到期加工費且合法占有,可留置
(3)定金和違約金只能擇一而用
3、簡答題3:票據法
(1)背書附條件,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
(2)丙以記載不得轉讓為由對戊拒絕承擔責任(可以)
(3)乙以貨物不符合要求為由對戊拒絕承擔責任(不可以)
(1)銷售電腦含稅銷售額、包裝費
(2)新研制自產貨物用于職工福利,無同類價
(3)以舊換新銷售空調
(4)月初購進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損失20%
(5)員工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公路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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