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網校整理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真題考點,希望考生在考前要認真消化理解,祝考試順利!233網校將在考后及時更新2019年中級會計考試真題答案解析,點擊查看>>
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真題考點:有限責任公司
(一)設立程序
1.訂立公司章程
先訂立(必經)
2.股東繳納出資
(1)足額繳納:
①貨幣:足額存入公司賬戶
②非貨幣:財產權轉移手續在6個月內辦理完畢
(2)未按規定繳納:①股東向公司:補足
②向其他已按期足額繳納的股東:違約責任
(3)成立后發現:
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
①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
②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未履行or未全面履行
①設立時:對外:發起人+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對內:發起人可向被告股東追償
②增資時:對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后;
對內:可向被告股東追償
③轉讓股權:受讓人知情的前提下,
A.對外:公司+公司債權人可以請求受讓人+該股東→連帶責任;
B.對內:受讓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該股東追償
(5)用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
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or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
(二)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的不同情形
1、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
2、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
3、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or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公司
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走走);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or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停停)。
233網校考后提供2019年中級經濟法考試真題解讀>>點擊查看
下載233網校APP免費看2019年真題及答案!
2020年零基礎怎么搞定中級會計?高端班送教材+收費題庫+精編學習計劃(章節學習/做題計劃)+思維導圖+模擬測評卷,只需每天1.7元,學懂3科知識點,點擊查看>>>>【點擊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