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綜合題(本類題共2題,共20分。第1小題8分,第2小題12分)
1.甲乙兩公司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了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臺精密儀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貨,并負責將貨物運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貨物后10日內付清貨款。合同訂立后雙方均未簽字蓋章。7月28日,甲公司與丙運輸公司訂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約定同丙公司將100臺精密儀器運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運了70臺精密儀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將70臺精密儀器的貨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確切證據,隨即通知丙公司暫停運輸其余30臺精密儀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貨,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及時提供了擔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將其余30臺精密儀器運往乙公司,丙公司在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30臺精密儀器全部毀損,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時全部交貨。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訂立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4)丙公司對貨物毀損應承擔什么責任?并說明理由。
2.中國證監會在對A上市公司進行例行檢查中,發現以下事實:
(1)A公司于1995年5月6日由B企業、C企業等6家企業作為發起人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成立時的股本總額為820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1998年8月9日,A公司獲準發行5000萬股社會公眾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此次發行完畢后,A公司的股本總額達到13200萬股。
(2)1999年9月5日,B企業將所持A公司股份680萬股讓給了宏達公司,從而使宏達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達到800萬股。直到同年9月15日,宏達公司未向A公司報告。
(3)1999年10月6日,A公司董事會召開會議,通過了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和于同年11月25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決定。在如期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上,除審議通過了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外,還根據控股股東C企業的提議,臨時增加了一項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議案,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4)為A公司出具2000年度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陳某,在2001年3月10日公司年度報告公布后,于同年3月20日購買了A公司2萬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8日拋售,獲利3萬余元;E證券公司的證券從業人員李某認為A公司的股票具有上漲潛力,于2001年3月15日購買了A公司股票1萬股。
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有關法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A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結構中社會公眾股所占股本總額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B企業轉讓A公司股份的行為以及宏達公司未向A公司報告所持股份情況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3)A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和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決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4)陳某、李某買賣A公司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