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
1.【正確答案】C
【知 識 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
【答案解析】選項C:配股只能采用代銷方式。
2.【正確答案】B
【知 識 點】限制的交易行為
【答案解析】(1)選項A: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選項B: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3)選項C: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4)選項D: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
3.【正確答案】A
【知 識 點】要約
【答案解析】(1)選項A:要約的撤回是指“不讓要約生效”,因此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比要約先到,至少同時到;(2)選項B:要約的撤銷是指“讓生效的要約失效”,因此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生效后、對方承諾之前到達。盡管選項B可以依法撤銷要約、使之失效,但要約生效在先;(3)選項C:承諾生效、合同成立;(4)選項D: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視為新要約,原要約失效,但原要約生效在先。
4.【正確答案】B
【知 識 點】保證合同和保證方式
【答案解析】在保證期間內,未經保證人同意的主合同變更,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5.【正確答案】B
【知 識 點】增值稅的免稅項目
【答案解析】ACD屬于免稅不退稅的情況;B適用免稅并退稅的政策。
6.【正確答案】A
【知 識 點】消費稅的減免、退補
【答案解析】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貨物直接出口,屬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算應退消費稅稅款的依據是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貨物時征收消費稅的價格,及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不包括其他費用。該外貿公司出口化妝品應退的消費稅為=25×30%=7.5(萬元)
7.【正確答案】C, D
【答案解析】(1)選項A: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2)選項B: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得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3)選項CD: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8.【正確答案】A, B
【知 識 點】效力待定合同
【答案解析】(1)選項AB:行為人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表示同意的,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責任;(2)選項C: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丙而非乙)有撤銷的權利;(3)選項D:丙不是在“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不構成表見代理。
9.【正確答案】A, B, C, D
【知 識 點】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答案解析】發生上述A、B、D項目都不能計入當期進項稅,因為這些項目不可能有銷項相對應,增值稅計算的一個技巧就在于不能抵扣沒有銷項對應的進項稅。而對于C,用簡易辦法計算銷項稅的貨物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
10.【正確答案】錯
【知 識 點】信息披露制度
【答案解析】(1)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2)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11.【正確答案】錯
【知 識 點】可撤銷合同
【答案解析】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12.【正確答案】錯
【知 識 點】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答案解析】納稅人以代銷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的當天;在收到代銷清單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當天。
13.【正確答案】
(1)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的函件是要約。根據規定,要約應當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內容具體明確;二是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在本題中,該信函內容具體明確,且甲公司明確表示如果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價格表購貨,甲公司將滿足供應,該函件符合要約的條件。
(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復的函件不構成承諾。根據規定,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在本題中,乙公司對價格進行了實質性變更,其回復函件屬于新要約。
(3)乙公司主張買賣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據規定,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的,要約不得撤銷。在本題中,乙公司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乙公司不得撤銷要約。甲公司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承諾,該買賣合同成立。
14.【正確答案】
(1)甲公司提貨時,應組價計算消費稅并由乙公司代收代繳消費稅
材料成本=10000+20000+300×(1-7%)=30279(元)
加工及輔料費=8000(元)
提貨時應被代收代繳消費稅=(30279+8000)÷(1-30%)×30%=16405.29(元)
(2)甲公司進項稅=1700+3400+300×7%+8000×17%+800×7%=6537(元)
甲公司銷項稅=100000÷(1+17%)×17%=14529.91(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14529.91-6537=7992.91(元)
(3)甲公司銷售香水應繳納的消費稅
=100000÷(1+17%)×30%-16405.29×70%=25641.03-11483.7=14157.33(元)
(4)乙公司應代收代繳甲公司消費稅,乙公司受托加工收入應繳納增值稅:
乙公司應納增值稅=8000×17%-200=1160(元)
【知 識 點】消費稅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