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1.A、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法律事實中行為的概念。法律行為是指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
2.A、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B選項所列情形屬于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財產份額,此類情形并不涉及入伙和退伙的問題,無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轉讓人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在合伙人之間轉讓出資份額,所以僅B選項錯誤。
3.A、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合伙企業債務清償。債權人可以請求全體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別追索。本題中,如果甲償還了10萬元,他可以按照內部約定,向乙追討3萬元,再向丙追討2萬元。
4.A、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董事、監事、經理的任職資格。有6種人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經理,其中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因犯有貪污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者;擔任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經理、廠長,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國家公務員。
5.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須以特別決議方式通過的情形。其中包括發行公司債券和公司章程的修改。
6.B、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的法律限制。(1)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1998年10月11日,甲作為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已滿三年,可以轉讓。(2)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2002年11月20日,甲作為公司監事任期屆滿,未能連任,亦未擔任公司其他職務,可以轉讓。
7.A、B、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中外合作企業外國合作者的投資回收。本題C選項正確的是外國合作者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并具體說明先行回收投資的金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部稅務機關審查同意后,報審查批準機關審批。
8.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債權人表決權的問題。在債權人會議上,并非所有的債權人都有表決權,例如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的,無表決權。
9.A、D
【解析】本題的考核點是破產財產的界定。本題B、C選項是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財產權利,屬于破產財產。
10.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票據背書。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兩人以上的背書無效。B選項正確的說法是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11.A、B、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公司申請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必須符合如下條件:(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3)公司申請其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12.A、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可撤銷或可變更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屬于可撤銷或可變更的合同,可撤銷的合同在被撤銷之前仍是有效合同。
13.A、B、C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撤銷權。債務人的有償行為(即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第三人的惡意取得為要件,如果第三人主觀上無惡意,則不能撤銷。
14.A、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違約免責事由。《合同法》規定的一般免責事由為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5.A、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計算增值稅時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我國稅法將八種行為確定為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均要征收增值稅。本題中的四個選項均為其中視同銷售貨物行為之一。
16.B、D
【解析】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是指增值稅納稅人在從事應稅貨物銷售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應稅勞務(即營業稅規定的各項勞務),且從事的非應稅勞務與某一項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并無直接聯系和從屬關系。
17.B、C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營業稅納稅人及營業額。(1)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甲公司的計算營業額為1000萬元(2000-1000),甲公司應納營業稅為30萬元。(2)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18.A、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資本性支出不得扣除。
19.B、C、D
【解析】本題考核點為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20.A、B、C
【解析】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均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