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原材料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
2004年3月份,甲企業發生如下涉及增值稅的經濟業務或事項:
(1)購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80000元,增值稅額為13600元。該批原材料已驗收入庫,貨款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2)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0000元,增值稅額為34000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交購貨方,并收到購貨方開出并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
(3)在建工程領用生產用庫存原材料10000元,應由該批原材料負擔的增值稅額為1700元。
(4)盤虧原材料4000元,應由該批原材料負擔的增值稅額為680元。
(5)用銀行存款30000元繳納增值稅,其中包括上月未交增值稅5000元。
(6)月末將本月應交末交或多交增值稅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要求:編制上述業務的會計分錄(“應交稅金”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元表示)
編制會計分錄:
(1) 借:原材料 8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600
貸:銀行存款 93600
(2) 借:應收票據 234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3) 借:在建工程 11700
貸:原材料 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00
(4)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4680
貸:原材料 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80
(5)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25000
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5000
貸:銀行存款 30000
(6)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222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2220
4.甲企業自2002年4月1日起為乙企業開發一項系統軟件。合同約定,工期為兩年,合同總收入為100000元,2002年4月1口乙企業支付項目價款50000元,余款于軟件開發完成時收取。4月1日,甲企業收到乙企業支付的該項目價款50000元,并存人銀行。該項目預計總成本為40000元。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時間
收款金額(元) 累計實際發生成本(元)
開發程度
2002年4月1日
50000
2002年12月31日
16000
40%
2003年12月31日
34000
85%
2004年4月1日
41000
100%
該項目于2004年4月1日完成并交付給乙企業,但余款尚未收到。甲企業按開發程度確定該項目的完工程度。假定為該項目發生的實際成本均用銀行存款支付。
要求:編制甲企業2002年至2004年與開發此項目有關的會計分錄。(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元表示)
答案:
(1)2002年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預收賬款 50000
借:勞務成本16000
貸:銀行存款16000
借:預收賬款4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0000 (100000×40%-0=4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6000
貸:勞務成本 16000
(2)2003年
借:勞務成本18000 (34000-16000=18000)
貸:銀行存款18000
借:應收賬款45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5000 (100000×85%-40000=45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8000
貸:勞務成本 18000
(3)2004年
借:勞務成本7000 (41000-16000-18000=7000)
貸:銀行存款7000
借:應收賬款15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000 (100000×100%-40000-45000=15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000
貸:勞務成本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