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中,233網校中級會計師考試網小編整理了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并匯總,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順利備考,早日取得中級會計師證書。大家可下載2019年版《中級經濟法》學習計劃,按照計劃進行備考復習!進入中級會計師考試[模擬試題]、[歷年真題]、[章節試題]訓練場!
2019年中級經濟法考點:贈與合同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節 主要合同
二、贈與合同
概念: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要求:贈與人必須有完全行為能力,對贈與物有處分權。
性質:贈與合同是一種單務、無償合同。
(一)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如果贈與合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的性質,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2、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3、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但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5、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二)贈與的撤銷
除了法定不得撤銷的贈與合同外,贈與人在給付之前,可以任意撤銷贈與;但對于已經給付或部分給付的;不得撤銷。
考試那么難,這份中級會計通關資料包請收下>>! |
高效備戰2019年中級會計師考試,高端班緊扣教材內容,逐章系統講解知識點,為廣大考生劃出考試重難點。還有官方教材+綜合題突破班+2套押題卷專享,【點擊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