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中,233網校中級會計師考試網小編整理了2019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并匯總,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順利備考,早日取得中級會計師證書。大家可下載2019年版《中級經濟法》學習計劃,按照計劃進行備考復習!進入中級會計師考試[模擬試題]、[歷年真題]、[章節試題]訓練場
2019年中級經濟法考點:董事會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節 有限責任公司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二)董事會
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的執行機構,對股東會負責。
1.董事會的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依法不設董事會的除外),其成員為3人至13人。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2.董事會的職權。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董事會的召開。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董事會的決議。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5.經理。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考試那么難,這份中級會計通關資料包請收下>>! |
高效備戰2019年中級會計師考試,高端班緊扣教材內容,逐章系統講解知識點,為廣大考生劃出考試重難點。還有官方教材+綜合題突破班+2套押題卷專享,【點擊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