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預習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二節合同的訂立
合同的訂立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法律行為。
當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一、合同訂立的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主要條款
合同的條款是合同中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規定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文。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三、格式條款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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