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債權表的編制
債權表由管理人編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確認
【例題1】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債權申報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8年)
A、債權人對附條件的債權可以申報
B、連帶債權人的債權必須共同申報
C、債權人在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未申報債權的,不得補充申報
D、債權人對訴訟未決的債權不得申報
答案:A
解析:根據規定: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均可以申報。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選項D是錯誤的;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因此選項B是錯誤的;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提出,得到的清償以補充申報后的破產財產為限。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
【例題2】下列關于債權申報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債權無論是否到期都有權申報
B、職工債權必須在法定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
C、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人,無需申報債權
D、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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