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我市,現將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山東省人事廳《關于人事考試資格證書發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3〕23號)要求,在辦理資格證書前,須對中級資格成績全部合格人員(包括2011-2012年兩年滾動期內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合格的考生)和初級資格2門成績全部合格者進行資格條件復核。
二、經各區、市財政部門統一報名確認的初級資格合格人員,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復核(可參考附件1《合格人員名單》);經各區、市財政部門統一報名確認的中級資格合格人員,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收取復核材料后統一到考試中心進行復核。
經市財政局統一報名的市直及駐青單位和海爾路人才市場報名點報名確認的初級和中級資格合格人員,均到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復核。
三、證書辦理及復核時間和地點:經各區、市財政部門統一報名確認的合格人員,初級資格復核時間、地點由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行確定。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到考試中心辦理證書及復核時間為2013年4月15日至30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每日下午:市直和駐青單位)。
在海爾路人才市場報名確認點報名的合格人員到考試中心(貴州路69號,青島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三樓大廳)復核及辦理證書的時間為2013年4月15至30日(節假日除外)。
四、主管單位或個人辦理證書或復核時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附件2);2、與準考證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二寸照片各一張;3、準考證或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均為原件);4、《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3,主管單位填寫)。
附件2、3可直接在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2138/“相關下載”欄目下載打印使用,并加蓋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公章。
各部門請于規定的時間內,攜帶以上材料到考試中心辦理合格證書。證書統一辦理前三天,請將《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附件3)傳真或發郵件至考試中心,傳真電話:82657691,郵箱地址:qdks@sdrs.gov.cn。
附件:(下載查看)
1.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2.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
3.2012年度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匯總表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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