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從即日起準備發放,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證辦法
1、由單位人事部門攜帶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材料準考證、身份證、一張二寸照片(照片上注姓名)到勞動大廈(佳木斯市長安路1335號)420室辦理。
2、在各縣(市)、區的考試合格人員,需將準考證、身份證和一張二寸照片(照片上注姓名)交到當地人社局發證部門,經復核無誤后,由各縣(市)、區人社局負責發證同志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到市人社局職稱科辦理。
二、發證時間:
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的每天上午,節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聯系電話:8223975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