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變更及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
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管理責任主體有關事宜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優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管理,更好地服務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辦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發〔2015〕5號)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關于變更及調整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管理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變更及調整證書管理責任主體
(一)考試類會計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管理,責任主體變更為北海市財政局,具體責任單位為:北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779-3035692,地址:北海市北部灣西路19號北海市財政局附樓一樓。
(二)考試類衛生系列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管理,責任主體變更為北海市衛計委,具體責任單位為:北海市醫學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779-3087260或0779-3036637,地址:北海市北部灣西路10號原北海市衛生局辦公區一樓。
(三)除會計、衛生系列的其他各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或參與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證書的管理主體,調整為北海市人事考試辦。聯系電話:0779-3219295。地址:北海市深圳路49號北海市人社局大院南樓二樓。
自2015年4月1日起,由變更及調整后的證書管理責任主體或具體責任單位承辦相應業務。
二、有關工作要求
2014年前(含2014年)通過會計、衛生中初級資格考試未提交辦證材料的人員,請務必于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2個星期工作日內,填報《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一式2份及近期彩色白底免冠工作照(1張2寸,2張1寸),及時提交到以上相應證書具體責任單位辦理證書。
三、本通知未盡事宜,按桂人社發〔2015〕5號文件規定辦理。如自治區有新規定,則按自治區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doc》
北海市職改辦
2015年4月10日
歡迎加入233網校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在線互動平臺:QQ群交流 微信號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233網校中級會計職稱站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