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1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中、初級職稱)的通知
2011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將于近期發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在深圳報名參加2011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科合格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
二、發放時間:2011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期間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發放地點: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二樓深圳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其中:11號窗(中級),12號窗、13號窗(初級)。
四、發放辦法: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文件相關要求,深圳市考試院將對合格考生的考試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頒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審不合格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領取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攜帶的相關證件:1、憑本人身份證;2、會計從業資格證;3、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原件。
(三)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特別提示:考生到考試院領取一本“職稱證書”外還會領取一份“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取得該表后請妥善保管,切勿遺失、損壞。
深圳市考試院網址:http://link.233.com/13777
咨詢電話:0755-83776655
以上信息只供參考,以深圳市考試院公告為準。
福田區會計科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