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7年度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證書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有關單位組織人事科:
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從即日起發放,請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及時領取本單位考試合格人員證書,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辦證要件
在牡丹江考區(準考證號前五位為11803)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辦證請攜帶考試合格人員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 準考證丟失的考生,持身份證也可領取證書;如需他人代領證書,攜帶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外,還需攜帶代領人的身份證。
注:為了提高發證效率,請廣大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并在領取證書時出示。準考證丟失的考生,持身份證也可領取證書。
二、辦理地點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牡丹江市江南臥龍街1號524室)。
三、發證時間
2018年5月30日開始發證(節假日除外)。
四、其他事宜
隨證書一同下發的《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須交單位,由單位存入考生檔案。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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