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B公司是一家生產電子產品的制造類企業,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在公司最近一次經營戰略分析會上,多數管理人員認為,現有設備效率不高,影響了企業市場競爭力。公司準備配置新設備擴大生產規模,推定結構轉型,生產新一代電子產品。
(1)公司配置新設備后,預計每年營業收入和除營業稅金及附加后的差額為5100萬元,預計每年的相關費用如下:外購原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為1800萬元,工資及福利費為1600萬元,其他費用為200萬元,財務費用為零。市場上該設備的購買價(即非含稅價格,按現行增值稅法規定,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可以全部抵扣)為4000萬元,折舊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新設備當年投產時需要追加流動資產資金投資2000萬元。
(2)公司為籌資項目投資所需資金,擬定向增發普通股300萬股,每股發行價12元,籌資3600萬元,公司最近一年發放的股利為每股0.8元,固定股利增長率為5%:擬從銀行貸款2400萬元,年利率為6%,期限為5年。假定不考慮籌資費用率的影響。
(3)假設基準折現率為9%,部分時間價值系數如表1所示。
表1
N |
1 |
2 |
3 |
4 |
5 |
(P/F,9%,n) |
0.9174 |
0.8417 |
0.7722 |
0.7084 |
0.6499 |
(P/A,9%,n) |
0.9174 |
1.7591 |
2.5313 |
3.2397 |
3.8897 |
要求:
(1)根據上述資料,計算下列指標:
①使用新設備每年折舊額和1~5年每年的經營成本;
②運營期1~5年每年息稅前利潤和總投資收益率;
③普通股資本成本、銀行借款資本成本和新增籌資的邊際資本成本;
④建設期凈現金流量(NCF0),運營期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NCF1-4和NCF5)及該項目凈現值。
(2)運用凈現值法進行項目投資決策并說明理由。
51、 F公司為一家穩定成長的上市公司,2009年度公司實現凈利潤8000萬元。公司上市三年來一直執行穩定增長的現金股利政策,年增長率為5%,吸引了一批穩健的戰略性機構投資者。公司投資者中個人投資者持股比例占60%。2008年度每股派發0.2元的現金股利。公司2010年計劃新增一投資項目,需要資金8000萬元。公司目標資產負債率為50%。由于公司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成長能力,公司與多家銀行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公司2009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有關數據如表2所示:
表2
貨幣資金 |
12 000 |
負債 |
20 000 |
股本(面值1元,發行在外10000萬股普通股) |
10 000 |
資本公積 |
8 000 |
盈余公積 |
3 000 |
未分配利潤 |
9 000 |
股東權益總額 |
30 000 |
(1)甲董事認為考慮到公司的投資機會,應當停止執行穩定增長的現金股利政策,將凈利潤全部留存,不分配股利,以滿足投資需要。
(2)乙董事認為既然公司有好的投資項目,有較大的現金需求,應當改變之前的股利政策,采用每10股送5股的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3)丙董事認為應當維持原來的股利分配政策,因為公司的戰略性機構投資者主要是保險公司,他們要求固定的現金回報,且當前資本市場效率較高,不會由于發放股票股利使股價上漲。
要求:
(1)計算維持穩定增長的股利分配政策下公司2009年度應當分配的現金股利總額。
(2)分別計算甲、乙、丙三位董事提出的股利分配方案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3)分別站在企業和投資者的角度,比較分析甲、乙、丙三位董事提出的股利分配方案的利弊,并指出最佳股利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