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預習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節具體合同
五、租賃合同
(一)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相關推薦:2012年中級會計職稱財務輔導: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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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節具體合同
五、租賃合同
(一)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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