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人員: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人社廳《關于廣東省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9號)的規定,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6年9月舉行。現將我市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日程安排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根據財政部《〈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體下列基礎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①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②持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③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第1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3)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4)按照廣東省會計考辦規定,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此類考生于工作日攜帶有關證件到深圳會計進修學院松園分教點(松園路松園北街38號3棟6樓)進行現場審查報名。
2.高級資格。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規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一)中級資格(含無紙化試點地區)、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0日至11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
(二)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11日,考試時間為9:00-12:30。
五、網上報名手續
所有在深圳市報名的考生(包括外省轉入的考生),必須登陸財政部指定網站進行資料和相片錄入后方可現場確認,否則不予受理。具體網上報名操作步驟如下:
(一)報名材料:
1.報考中級資格的考生持單位審核蓋章后的報名信息表及二代身份證、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持單位審核蓋章后的報名信息表及二代身份證、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登錄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網站(www.szfb.gov.cn)或深圳市會計學會網站(www.fbassz.net)下載打印《貼資格證書相片專用頁》,并粘貼近期1寸紅底彩色相片一張(相片與本人不像的不予受理)。
(三)登陸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按照說明及要求填寫信息。深圳市初級資格考生在區劃選擇上應選擇“廣東省”,繳費方式選擇“現金繳費”(不采用網上繳費和銀行繳費)。
(四)上傳電子相片。我市各報名確認點不提供現場照相,所有考生必須自行上傳電子相片。上傳的電子相片必須為近期1寸紅底彩照并且與《貼資格證書相片專用頁》所交相片一致(相片與本人不像或與所交相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建議考生到有網絡設備的照相館拍照并由照相館工作人員幫助上傳相片,具備條件的考生也可以自行上傳,上傳辦法可參照報名網站: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相關指引。
(五)網上填報信息、相片完畢后,打印考生信息表,加蓋單位公章。
(六)考生本人攜帶上述資料到確認點現場進行核對、現金交費,不得代報名。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現場審核人員對考生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提供驗證證明。考生應自覺遵守報名條件并簽名承諾所填信息屬實,成績公布以后,合格人員按照深圳市考試院要求領取證書。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考試報名由深圳會計進修學院負責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請考生及時到以下報名確認點確認,逾期不予辦理。
序號 | 報名區域 | 報名點 | 地址 | 電話 |
1 | 羅湖區 | 松園分教點 | 松園路松園北街38號3棟6樓 (紅嶺家樂福正門對面) |
0755-25595033 |
2 | 福田區 | 紅荔分教點 | 紅荔路3002號交行大廈6樓 (圣廷苑酒店西面,地鐵3號 線華新站D出口) |
0755-83256125 |
梅林分教點 | 梅華路滿京華投資大廈503B (下梅林公交站旁) |
0755-83101381 | ||
3 | 南山區 | 南山分教點 | 南山區藝園路西名家富居10棟2層 (繽紛人人樂附近,中國銀行樓上) |
0755-26664656 |
4 | 鹽田區 | 沙頭角分教點 | 鹽田區沙深路建工大廈3樓308室 | 0755-25552418 |
5 | 寶安區 | 寶安區現代服 務業培訓中心 |
深圳市寶安區新安二路74號群眾文化藝術館4樓 (新安影劇院旁) |
0755-27756030 0755-27756031 |
寶安分教點 | 寶安25區創業二路華豐商貿城五樓D501 (環中線靈芝站A出口斜對面) |
0755-23067203 | ||
6 | 龍崗區 | 龍崗分教點 | 深惠路751號龍城商業中心A座7樓 (龍城廣場地鐵站C出口) |
0755-89360893 |
布吉分教點 | 吉華路242號中南明珠大廈3樓 (水徑村委北行100米,環中線下水徑站C出口) |
0755-28272297 | ||
8 | 坪山新區 | 坪山分教點 | 深汕路(坪山段)193號聯合辦公樓302室 (坪山建材樂廷居裝飾城旁) |
0755-84605659 |
9 | 龍華新區 | 龍華分教點 | 民治街道工業西路上塘商業大廈6樓 (永安南城百貨)(站臺:上塘路口) |
0755-28139725 |
七、其他事項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未實施無紙化考試的中級資格考試費仍按50元/科執行,實施無紙化考試的按75元/科執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2016年度我省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三)考生現場確認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查詢信息確認情況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會計學會
2016年2月17日
熱點關注:2016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 報考條件在線查詢系統
講師備考策略解析:233網校講師解讀2016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復習備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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