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造價工程師注冊條件
(1)取得執業資格;
(2)受聘于一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3)無本辦法第十二條不予注冊的情形。
申請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造價工程師注冊申請表;
2.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工作業績證明。
4.超過規定期限申請初始注冊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證明。